网友曝光河南省商水市谭庄镇大曹小学的小学营养餐只提供半碗素面,与墙上菜单严重不符,引起强烈反响。经当地多部门联合调查,证实9月12日,谭庄镇大曹小学就餐点提供的是蒸面和稀饭,配菜有鸡架、豆角、豆芽等。鸡架和蔬菜的量少,与教体局要求的菜单(馒头、鸡丁60克、炒西葫芦85克、白菜85克、蒜苗60克)不符。目前,涉事学校校长已被免职,其他相关人员也已被处理。
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启动,中央财政每年投入约160亿元,为孩子们免费提供营养餐,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状况和体质。从理论上讲,营养餐是一个惠民工程、一项民心工程,但在一些地方却屡屡成为“问题餐”。9月3日,江西省万安县部分学校学生营养餐出现发霉变质现象,有家长反映孩子吃完午餐后出现腹痛症状,其中3名学生经诊断为食物中毒。此前,河南禹城市在发放学生“营养餐”过程中,原本通过招标方式招标的知名品牌食品被换成当地生产的不知名产品,涉嫌未取得生产许可的食品被允许进入校园试吃。 此外,媒体还透露,贵州贞丰县一所中学利用营养餐资金购买牛肉、鸡肉等,为“陪读教师”补充膳食。
“借蚊子之腹,剁白鹭之脚之嫩肉”,占去每生仅三四元的营养餐,反映出部分教育工作者职业道德的严重缺失。同时也反映出营养餐监管不力、检查不力。正是由于经费、采购等方面监管不力,才导致一些人明目张胆地虚报学生人数、在食材采购上作弊、少吃餐食,以此中饱私囊,谋取私利。
“确保4元餐补让学生吃得饱饱的”,确保每个孩子吃得好、吃得好,这不仅需要我们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始终把学生利益放在第一位,用心、用心做好学生营养餐工作,也需要相关部门不能缺少监督。加强监督检查不是问题暴露后再处理、问责,而是要形成长效机制。除了建立健全台账制度和公示制度、规范食品留样制度、制定食堂管理细化措施外,多部门要联合建立专项监督检查,制定监督方案,定期督导结果,跟踪监督落实情况。只有让监督日常化、制度化,让问责常态化、法制化,才能为“营养餐”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才能让营养餐真正成为孩子们的“爱心餐”、“安全餐”。(文/张百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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